莱州是否有3岁以下婴幼儿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政策?
莱州执行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新条例已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,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,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,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,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。另外第三十五条规定,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中,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,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,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、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。以上增加的假期,均视为出勤,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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