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莱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?
原文内容:
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投诉人的姓名、电话号码、通讯地址;
(二)被投诉人的名称(姓名)、地址;
(三)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。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。
第十条 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,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,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。
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、权限和期限,由委托人签名。
第二十四条: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具体线索,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原文连接:https://www.laizhou.gov.cn/art/2022/12/27/art_104608_425.html
AI解答:
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时,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。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投诉人需要提供自己的姓名、电话号码、通讯地址,以及被投诉人的名称(姓名)、地址。同时,投诉人还需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和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。如果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会记录相关信息。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,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。另外,举报人应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具体线索,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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